近些年,随着区块链、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的火热,借着二者名义的犯罪,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金融诈骗被称为2019年度诈骗之王,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的诈骗占了一定比重。官方最新描述是:“传统的以炒外汇、黄金为噱头的投资诈骗正演变为‘区块链骗局’,借助区块链的热度,新瓶装旧酒,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梳理近两年国内公检法机关披露的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犯罪案例发现,在罪名、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等方面都比传统金融诈骗“更胜一筹”。罪名多样,刑期不等。根据公开报道,自2019年至今,已公开审理宣判的比特币等虚拟币相关案件中,罪名包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依据定罪不同,刑期长短不一,少则几个月,多则长达十几年。相对来说,诈骗罪刑期较长。
2020年9月,湖南省涟源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人国际”电信网络诈骗案,颜某等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等41人诈骗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平台,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涉案人员达百余人,受害者数量高达200余万人。
比特币等虚拟币常以“传销”模式发展,靠比特币等虚拟币涨势哄骗用户,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来扩大市场,涉及人员众多。已披露出来的案件中,涉案人员常达百余人,受害者甚至超200余万人。
2019年10月,杭州市上城区警方破获一起诱骗他人炒比特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所有涉案人员200余名。
2019年3月,郑州警方对“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诈骗团伙嫌疑人高某成立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AT交易所等多家公司,将购买的硬盘、主板、机箱贴标拼装成所谓的“矿机”,对客户谎称:投资购买“矿机”就可通过挖币、兑换、交易等方式获得高额回报。但当客户高价购买其“矿机”后,该公司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击为由,冻结客户兑换的比特币等虚拟币,通过后台操作阻止客户提现,非法占有客户资金。该案涉案资金高达13.6亿元,受害民众达7000余人。
被评为2019年度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有“币圈第一大资金盘”之称的“Plus Token”平台,涉及会员290余万人。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多达几百亿元
据《2019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显示,从各类型金融诈骗造成的人均损失来看,比特币等虚拟币诈骗导致的人均损失最高,为134522元。近两年,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涉案金额少则千万,多则几亿,几百亿也是常见。
2019年7月,四川成都公安成功打掉一个特大网络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人,该团伙涉及全国范围内网络诈骗案件900余件,涉案资金超1000万元。
同是2019年7月,四川彭州警方破获特大诈骗案,该团伙涉及全国同类案件5000余件,涉案资金达1亿元。而“Plus Token”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则高达400多亿元。对于该类案件主要有这以下几点特征:
1、无孔不入 从传销币到挖矿
在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内,除比特币、以太坊等“大币种”外,各种层出不穷的“传销币”、“空气币”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空间。
2019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被告人王某刚2016年11月开始以联盟天下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虚拟比特币等虚拟币“联盟票”,并宣传该“联盟票”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和增值空间。2017年1月,联盟天下公司正式发行“联盟票”,发行价格为每枚1元,对外宣传只涨不跌,并通过人为操控,将其价格垒高。
挖矿作为比特币等虚拟币产业上游,也是犯罪分子看好的领域。在2019年年中,江苏镇江、辽宁绥中警方均破获盗电“挖”比特币案件。镇江警方破获盗电案件涉近4000台“挖矿”设备,案值近2000万元。辽宁省绥中县公安局侦破案件涉408台比特币“挖矿”机及100多台备用“挖矿”机,85天内疯狂窃电价值90余万元。几乎同一时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重大恶意“挖矿”案件作出二审裁定,被告人周某、熊某等人在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GPU“挖矿”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GPU进行“挖矿”以获取虚拟币SC币,该犯罪团伙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3200台以上,非法获利67万元以上。
2、跨地区跨省市,跨国也是常事
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账本,讲求去中心化,通过多方达成共识进行协作,而在区块链领域的犯罪也体现出相同特点。
2019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联盟天下网科技有限公司”已发展会员总数约7.6万人,且会员达三层及以上,涉及山东、广东、内蒙古等多个省份。
2020年7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Plus Token”网络传销案,这一传销团伙内部,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都相对独立,分散在国内多个地区。2019年初,陈某等3人又将3个组的人员逐步转移到境外不同国家。案发后,陈某等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逃往境外。2019年7月至8月,江苏警方赴瓦努阿图、柬埔寨等国,协助配合当地警方开展缉捕,将上述27名在逃人员悉数抓获并押解回国。
2020年6月,江苏苏州市公安局会同张家港警方侦破一起跨境特大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案,广东、广西、四川、浙江开展同步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72人。
3、善于“包装”,花样繁多
以“区块链”、“比特币等虚拟币”等为名义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2018年,深圳警方曾查处的“亮碧思”传销团伙打着区块链之名诱骗受害人投资。“亮碧思”传销人员通过搭建虚拟平台,以投资“挖矿”的形式,声称“只有交钱才能具备相应的挖矿资格”、“充钱才有挖矿的工具”、“充钱才能提升自己的级别”等,以此诱骗受害人投资。
2019年10月,湖南趣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出“走路就能赚钱” 趣步APP,因为涉嫌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被长沙市相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下载了“趣步”APP,每天走几千步,就可以获得数量不等的“趣步糖果”,这种“糖果”在平台上就是一种虚拟货币,既可以用来换购商品,还可以直接提取现金。业内人士称,趣步的模式是“运动挖矿”,把人拉进去,需要有很多新人进来才能撑住金字塔结构,越到后面底部就要求有越多人,只有进新人,上面的人才会有收益。
2019年12月,安徽省合肥市警方查获了一起号称“神仙水”的非法传销案件,涉案嫌疑犯声称旗下的“SSG生命能量水”包治百病,用户在购买该产品时被承诺高额返现,但不是直接返现金,而是返该公司发行的名为“金元”的虚拟币。这样一来,“SSG生命能量水”就成了幌子,对虚拟币升值的期待,刺激用户高价购买产品。同时,为了让手上的虚拟币有人接盘,也为了多拉人获得更多奖励,购买产品的用户会不断发展下线。
4、技术人员犯罪逐渐多发
区块链技术专业性强,大众不易懂,很容易被“套路”。技术人员则是“近水楼台”,借助自身技术优势,一些技术人员正在变成罪犯。
2018年,江苏太仓市一直播平台程序员李某进行“刷币”赚外快,非法套利40万元。
2020年6月,北京某公司技术员潘某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比特币,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余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10月,江苏南通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制作、使用勒索病毒实施网络敲诈的案件。截至案发,巨某作为多个比特币勒索病毒的制作者,先后向400多家网站和计算机系统植入敲诈勒索病毒,受害单位涉及企业、医疗、金融等行业,已成功作案百余起,非法获取的比特币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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