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专题
CRIMINAL SUBJECT
刑事控告基本办案流程
日期:2022-08-09 作者: 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

刑事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在我国,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主要来源。作为一种被害人的救济途径和方式,我国对于这种行为方式和途径并没有非常完整的独立规范,因此刑事控告的流程只能表现为一种被害人的行为方式指南,从官方的视角来看主要是对于公安机关对刑事案立案的决定与监督。

一、提出控告——受案

1.委托律师拟定《刑事控告书》、收集整理控告证据材料;

2.委托律师陪同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控告书》及证据材料;

3.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控告,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以及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4.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控告人提出刑事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由接待民警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在公安机关的角度,此处受理案件的程序其实包括五个环节:

1、制作《询问笔录》;

2、接受证据;

3、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5、现场处置。

《询问笔录》需要给控告人签名画押,《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接受案件回执单》需要交给控告人。

实践中民警接待控告人后可能出具的回执有两种,一种是报警回执,一种是受案回执。报警回执只是将控告人的控告作为警情处理,尚未将其作为案件受理,而受案回执是认为控告人所控告的事项可能构成犯罪,将其作为案件受理。所以控告人要争取得到受案回执,所控告的事项才能作为案件进入公安机关的处理程序。

如果公安机关给予控告人报警回执后,未受理案件,因此不会给出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也就无法进行复议、复核。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是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执法细则》的规定的,控告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督察、纪委、上级公安机关等反映和投诉。

二、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案件应当及时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1.刑事立案条件:

(1)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立案审查期限:

(1)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

(2)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

(3)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4)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5)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

3.立案决定:

(1)决定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2)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注: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三、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救济:

(1)委托律师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委托律师申请复核,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委托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4)委托律师提起刑事自诉,控告人实施了上述救济途径都无果后,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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